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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15

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83876.09元,招标人为河南公共频道传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8时00分到2025年05月1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地址,加盖单位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对公账户付款凭证,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采购项目××单位登记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文件获取邮箱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ZYHX-2025-04-09

1.2项目名称: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683876.09元

1.5最高限价:2683876.09元

1.6采购需求:(工程内容、磋商范围)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13、14楼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即可办理。详见“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3、方式: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地址,加盖单位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对公账户付款凭证,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采购项目××单位登记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文件获取邮箱办理。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活动执行的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