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XYQ-202505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贺兰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55.00万元,招标人为贺兰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贺兰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贺兰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8日17时00分到2025年05月15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方式: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发送邮件,并在邮件正文处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
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